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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光

  領結婚證前幾天,我和女友一起去簽了購房合同。其實在買房前,我考慮了很久而且徵求了很多人意見,這房子的名字寫誰的好。其實我是這樣想的:既然是要結婚,這房子寫誰的名字都好。但是有些同事卻告訴我,既然是用我的錢買的,這房子一定要寫我的名字,不然以後吵架都麻煩。

  我自己想了想,確實出於現實原因的考慮,我偏向房子寫上我的名字。但是我和女友感情確實好,我不想因為這些外在條件而產生誤會。她是個大學老師,經濟獨立,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見。她家庭條件還不錯,是獨生女,父母都是做生意的,從來不會委屈她。

  她父母早就為她買了套房,也為她買了輛車,所以我一直就覺得她並不在乎這些東西。所以當我們倆簽合同時,我想也沒想,就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。當時她什麼都沒做聲,我心裏竊喜,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。其實這房子,首付20萬,貸款60萬,都是我這些年來工作幾年辛辛苦苦攢下來的。這房子讓我們一家人都背負了很多債務,我父母拿出了所有的積蓄,向親戚朋友借了點,終於湊齊了首付。即使,女友家有條件和能力幫我分擔一點,但是當初她們家卻沒有半點言語,所以我父母也覺得這房子的名字也應該寫我的名字。

  簽完合同,她回家問我,為什麼不寫上她的名字。我一聽就惱火了,當初湊錢買房的時候你不吭聲,現在要到手了就想要和我分房子。我說加名字可以,但是你要分擔裝修費,她答應了,我當時還挺高興的。她剛開始興致滿滿,還拿著自己的工資買家具家電訂裝修材料。可是一個月過去了,她慢慢對裝修也不感興趣了,甚至還撂挑子錢也不出了,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。

  我對她越來越有意見,這房子的名字我也越來越不想加了。我不知道她原來這麼愛錢,事實上她也並不缺錢,可為什麼要表現出很看重錢的樣子呢?這讓我覺得她非常俗氣,一點也不像當初我認識的那個女孩了。我們堵著一口氣,還是把婚結了。可這個婚結的並不開心,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裏,我們都處在冷戰的狀態下。

  如今我想要分開,可是她卻不同意,覺得這才結婚就鬧分居太丟人。我父母知道我們鬧彆扭後,想要和我溝通下緩和一下夫妻關係。我在家人的勸說下,沒有再提出分居的要求,我想著經過這一鬧她總會有點改善。可是幾個月過去了,她反而變本加厲,更加任性。我真覺得這段婚姻沒有再繼續下去的必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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